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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我市2006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



汕外经贸[2006] 28 号

各有关企业:
  根据省外经贸厅、财政厅的通知精神,为做好我市2006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(以下简称“中小资金”)项目计划申报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资质注册
根据国家、省主管部门的通知精神,2006年开始,中小资金实行网上申报。凡是第一次使用网络申报中小资金的企业(无论是参加团体项目还是企业项目)都必须先通过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工作管理系统(以下简称工作管理系统,网址www.smeimdf.org)进行资质注册,同时将下列书面材料报主管机构,经主管机构审核后在网上公示。只有通过资质审核的企业方可进行项目计划及资金拨付申请。
报送材料包括:
1. 中小企业登记表
2.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
3. 组织机构证书
4. 税务登记证(国税、地税)
5. 进出口企业登记证
6.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
7. 企业开户银行资料(接受拨款的帐户只能是企业的基本帐户或出口退税专户。如选择基本帐户,企业须附送人民银行签发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;若选择退税专户,须附送《广东省出口企业退税登记申请表》和《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》复印件)
8. 其他相关文件
以上文件均一式三份,各种证书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,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声明与原件一致。所有申报资料送承办单位。
二、项目计划申报
2006年度项目计划申报期为2006年7月1日至31日,每家企业年度申报计划数不可超过10个。项目计划在网上申报后于2006年8月1日将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传真承办单位,暂时不必提交其他书面材料。
三、资金拨付申请
主管部门在收到企业的项目计划申报后进行审核并在网上公示。已公示的项目计划可在实施后一个月内进行资金拨付申请,并将申请资料连同项目计划申请表送承办单位。
四、资金拨付
主管部门在收到企业资金拨付申请后进行审核并在网上公示。已公示的项目由市财政局将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帐户。企业收到拨付资金后将信息反馈给主管部门。
五、培训工作
对企业申报中小资金的培训工作将分期分批举行,有关培训班的信息请登录汕头贸促网(www.ccpitst.org 市场开拓资金栏目)下载和报名。
六、联系方式
主管部门:汕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
          汕头市财政局
联系科室:汕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办公室  电话:8931866
          汕头市财政局外经金融工贸科   电话:8179717
承办单位:中国贸促会汕头市分会
联系科室:展览与会务部    电话:8931817    传真:8931837
联系人:林扬,罗英娇




二〇〇六年六月三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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